幾天前看到國外有個節目,其中文翻譯為「藝術新秀生死鬥」。先撇開節目的進行方式是否符合「藝術」,從參賽者的談吐中倒是看到了藝術家的共性:自戀。
有幾位唸美術的朋友,告訴我他們最後不願選擇當個「純粹創作者」的原因:除了考量經濟以及創作靈感不容易等之外,最不容易的應該是「如何在糜爛空洞的情況下還能夠自信滿滿,活下去不斷改變」。
專業學院裡課堂上論技巧論創意,在同儕們的壓力下、老師的冷朝熱諷下,如果就自怨自艾的話似乎不適合選擇藝術創作者維生。節目「藝術新秀生死鬥」等於是公開這種校園競賽的過程。不過話說回來,這節目的參賽者抗壓性極強,儘管戰敗了,他們還是淚眼婆娑地說服自己是天生藝術家,只是評審不懂欣賞。
「自戀」乍聽是貶低詞,但是仔細想想又好像是個擁抱生命的熱情者。儘管歷經戰場,千瘡百孔潰爛惡臭,但自戀者可以忽略一切,繼續出擊。純粹為自己,視孤傲為優點,視自己是永遠的旁觀者。
節目中失敗者的作品,被嘲笑著。然而最後優勝者,作品真的是藝術嗎?還是純粹符合基礎美學與出乎意料卻又合乎了當代的走向?這節目隱喻著art = design。
There is no must in art because art is free. — Wassily Kandinsky
公開競爭的藝術的藝術性在於
美醜比較的問題?求曝光的普普態度?
選出來的新秀在新的贊助者眼裡,還有自由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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